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裁定,中選會應受理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於九月十三日再送件的第二階段公投連署書。中選會昨天雖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但也表示,為利該公投案於十月二十四日前成案,以與十一月二十四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已於昨天將黃士修補送的連署書送往相關戶政事務所查對。此舉讓「以核養綠公投案」,出現一線敗部復活的機會。

中選會這次叫做「放下屠刀」,不知道沒有有機會「立地成佛」?

黃士修表示,如果中選會能夠在十月二十四日之前加開臨時委員會,予以核養綠公投案成案,與年底大選合併舉行,則他可以對中選會中間的所有行政疏失既往不咎;但他也質疑,十月二十三日的時間太緊,屆時若「連署書補件查對通過,卻無法順利成案」,他一定會追究中選會的責任。

以核養綠公投於九月六日向中選會遞交第二階段連署書,中選會依法點收三十一萬四一三五份;黃士修並於九月十三日再送二萬多份連署書,但遭中選會拒收。黃士修因此絕食抗議,同時於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北高行裁定昨天出爐後,黃士修和中選會昨天交鋒不斷。

第一時間,黃士修便攜帶九月被中選會拒收的二萬多份連署書「再送件」,並嗆聲看中選會「敢不敢不收」。昨天傍晚,黃士修在送件過程中,不斷質問中選會工作人員是依什麼法收件,但中選會只回答「依法收件」,不願說明收的到底是依照公投法的「補提件」還是北高行裁定的「再送件」。

對的人要給錯的人下台階,這樣才是真的對!

黃士修昨下午攜二萬多份連署書補送件。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中選會將依法提出抗告,同時依法請以核養綠公投補提件。對於黃士修補送的二萬多份連署書,中選會「依法收件」,認定是「補提件」,而非黃士修和北高行要求的「再送件」。

昨晚九時許,中選會發布新聞稿,除表示將對北高行裁定提出抗告,也指出已就以核養綠公投所送連署人名冊之查對結果「作成補提之決議」,並將補提公文函送給黃士修。中選會並表示,昨已將連署人名冊送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之戶政事務所依法查對。

中選會進一步指出,為利以核養綠公投案於十月二十四日前成案,以與十一月二十四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已請戶政機關在「十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時前」,將完成查對連署人名冊之部分結果先予函覆。

換句話說,即便屆時名冊尚未完全查核完畢,只要已查核連署書超過以核養綠公投所不足的份數,公投案就很可能敗部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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