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看:2023最新的黴菌性鼻竇炎

網路拍賣的第一技巧就是:絕不違法!

就一般通識認知來說,違法商品當然不能賣,譬如槍械、毒品。有限制銷售對象商品也不能賣,譬如菸酒。有特定法令者不能賣,譬如活體動物、保育類動物製品。因網路特性致執照無法被辨識,所以有執照也不能賣的,譬如藥品、寵物。此文重點在加強網友對其他較不熟悉、容易誤解為可販售之禁止品。也希望網友能當作一篇常識一樣進行閱讀了解,來避免自己或週遭親友犯錯。畢竟這些多數屬於行政處罰,雖不用被關、但是動輒3萬~15萬甚至到2500萬的罰款,不是一般拍賣子民能負擔得起的。全文較長,盼能對大家有所裨益。

類固醇鼻噴劑.jpg

看看別人犯了哪些錯?行政院衛生署-違規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 (違規藥物、化妝品廣告民眾查詢)、食品違規案件查詢。 有個很特別的事,就是對物品宣稱療效;這是不可以的。我這裡所指的是,譬如轟動一時的飾品療效(新聞曾載,因宣稱飾品可以活血,被罰了15萬)。

這是最多人犯錯的地方,特別您是賣健康食品的賣家,重點又重點,請先點此最完美的網路廣告台詞

譬如鈦、鍺、天珠、玉石、水晶等,雖大自然中的物質也許具有能量,但都還無法被科學明確驗證;而對於商品宣稱療效本屬禁止(網路本就不能販售藥、醫療效能商品),此處更不能運用於任何物件(包括飾品)上。打個比喻來說,如果賣一個裝了空氣的玻璃瓶,你可不能說,帶著這個玻璃瓶可以改善胃痛;或是說賣台電風扇,你說吹出來的風可以改善風濕。

常見觸犯法規範圍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      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這連有人在拍賣販售毛囊清潔洗髮精、使秀髮由白轉烏黑洗髮精,也適用此條)。簡單來說,就是你在網路販售前必須向衛生署申請廣字號、你才有權對該商品進行銷售。

【藥事法第66條第1項】如販售隱形眼鏡盒,屬醫療器材的相關配件、附件,也跟醫療器材有關。

【藥事法第27條】如販售衛生棉條。(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前項登記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藥商分設營業處所或分廠,仍應依第一項規定,各別辦理藥商登記。)

附帶一提,MP3的銷售也必須具有商品檢驗合格貼章。有一段時間政府有加強查緝,電子用品的合格貼章;平台一度要求刊登時,商品照品應揭露相關合格貼標。  經濟部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

 公告:「環境用藥」改列限制刊登商品,無照者請勿銷售 
不是不能賣,你必須確定你是持有相關執照業者才可以販售。一般民眾千萬別刊登(30萬罰鍰起跳)。(例如:蚊香、噴霧殺蟲劑、蟑螂藥、螞蟻藥、老鼠藥,以及萘丸、合成蟑腦丸等防蟲藥劑。)

 提醒:銷售台鐵、高鐵車票圖利是違法行為 

簡單來說,圖利行為是被禁止的(社會秩序維護法、鐵路法 );所以300元的票,你就賣個200元立即買,以免因網拍競標特性將價格炒高(年節車票)、造成圖利事實。其實更建議你,票券既然未過期,拿到售票窗口進行退票即可;因為很多過錯失誤,都來自偶然無心的操作。

 提醒:請勿刊登一歲以下嬰兒奶粉銷售

 公告:配合法令,OK繃/OK蹦禁止銷售

禁止銷售任何醫療器材,縱使您是有執照的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也不可以。主管機關一再強調,違反規定者可能重罰。

 藥事法第13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係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前項醫療器材,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視實際需要,就其範圍、種類、管理及其他應管理事項,訂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範之。

衛生署禁止在網路上販售的醫療器材大致有: 
拐杖/助步器、輪椅、復健用品、護具/護套、超聲波美容導入儀(這是今年常被下架的熱門商品)、超音波美容塑身儀、低週波治療器、瘦身貼布、酸痛貼布、洗多樂居家護理DIY型灌腸器、吸鼻器、光鼻器、隱形眼鏡沖洗液、隱形眼鏡清潔液、隱形眼鏡保存液、聽診器、衛生棉條、血壓計、體溫計、電療器、低周波治療器、噴霧治療器、採血針、紅外線保健燈、隱形眼鏡去蛋白片、衛生套(保險套)、血糖機、血糖、尿糖、驗孕試紙、隱形眼鏡藥水、體脂計、隱形眼鏡保養盒、OK繃等。

衛生署公告:民國100年一月一日起,沒有藥商執照的業者,不能販售有度數的視力矯正鏡片,否則將依藥事法處以三到十五萬元罰鍰。衛生署公告將視力矯正用的有度數鏡片納入第一級醫療器材管理,100年一月一日生效,近視、遠視、散光、老花眼鏡等都在納管範圍內,包括具前述矯正功能的有度數太陽眼鏡,屆時,這些矯正鏡片都應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根據衛生署新公告,眼鏡製造、輸入業者,必須要向衛生局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至於販賣業者,則須領得藥商許可執照。由於路邊攤商、夜市商家、三十九元商店因不太可能申請藥商執照,若無照就不能販售矯正眼鏡。拍賣網路同樣不能再賣:衛生署完全禁止醫療器材(如老花眼鏡)上網販售,就算是有藥商執照的眼鏡行也不能賣,一般民眾也不能轉售自家二手眼鏡,除違反藥事法外,還會涉及違法醫療廣告的問題。

有度數但例外:非日常生活配戴可

但衛生署官員強調,未來當成醫療器材的是「矯正鏡片」,而不是「眼鏡架」,鏡架的販售還是不受限制。至於游泳、滑雪、壁球等防護用與運動用的有度數護目鏡,因不是供日常生活配戴用的鏡片,也不以醫療器材列管。

立院三讀通過修正商標法,明確規定在網路賣仿冒品就要罰,不過原本罰金最低500倍的規定取消,避免罰出天價,新法也規定未來聲音也可以註冊,所以像是手機鈴聲都可以申請商標。

台中一位林太太上網拍賣一瓶玫瑰沐浴乳,她直接抓「公司」的圖檔資料,當成自己的產品解說,被代理商告侵權,結果雙方和解,但條件卻是林太太必須花5萬買該代理商產品…

上網拍賣保育動物,最高可處5年徒刑,150萬罰金。

而潛水教練把海中白底黑花紋的小海龜抓回家飼養,最後因為缺錢上網拍賣小海龜,警方循線追蹤,在交易時當場逮補,最後將周姓男子依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6個月,並易科罰金18萬,外加40小時的勞動服務。

桃園警方查獲非法販售「龍貓」的嫌犯(原名:南美栗鼠,又稱作絨鼠或毛絲鼠),當時嫌犯用藍色寵物籃,裝著2隻龍貓正要進行交易,被逮個正著,因這種小動物受到華盛頓公約保護,警方:「他本身是透過網路聊天室,這個部落格來PO文上網聊天,然後有意願的人,跟他密談。但現在違反動物保育法,所以現在要,就是要查扣。」

重要公告:違規刊登藥品/健康食品/食品將加重處罰 

健康食品聽起來像是加了形容詞的一個普通名詞(我個人以前也不當一回事),但其實他是一個健康食品管理法裡的專有名詞。 

本法所稱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

我摘錄我搜集的一些訊息給大家參考:

以下不合法:涉及衛生署公告之保健功效(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調節血脂功能」:清血防栓。改善血濁。促進血液循環。血液循環暢通。

「調整腸胃功能」:健胃整腸。抑制腸內壞菌。增加腸內好菌。幫助消化不良!

「調整免疫機能功能」:含維他命C、β-胡蘿蔔素—可以提高寶寶的免疫力。促進免疫系統的發展。對於容易感冒…有很好的效果!

「改善骨質疏鬆功能」:預防骨質疏鬆。幫助減緩骨質流失、增加骨鈣。

「牙齒保健功能」:減少牙菌斑。清潔齒垢。

「調整血糖功能」:減少動脈硬化。控制血糖。降低膽固醇。

「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保護肝臟。降低三酸甘油脂。固肝、解酒。

「延緩衰老」、「抗疲勞」之保健功效(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除非該物品已取得健康食品核准)。

品名諧音有誤導之嫌:「保血清」,「減體茶」。「肌淨素」,英文品名「SKIN CLEANSING」。

食品廣告涉及誇大療效:(不准)

最適合下述人士飲用
1.擔心血壓過高、膽固醇過高。
2.糖尿病患者。
3.腸胃消化機能不佳或經常便秘或腹瀉
4.擔心身材發福或膽固醇過高
5.大魚大肉後膽固醇過高
6.尿酸過高、痛風患者
7.經常抽煙、喝酒過量

靠…政府真偉大:拍賣前還是看一下政府法規比較安全,畢竟:強者制定遊戲規則、弱者遵守遊戲規則!(吳易翰老師的心廟精神)

公告:刊登新增限制類商品「國際機票」 

其中只有領取綜合旅行業以及甲種旅行業執照者才得代售國際機票;所以個人若有國際機票(譬如有些人以信用卡紅利點數換取)就絕對不能在網路販售。九萬元罰鍰起跳。

本法所稱之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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