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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有機農產品應標示原產地(國),所以只要原產地標示至國家就已符合規定。如果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進一步標示產地至縣市,也應誠實依據產品的實際產地標示。

 

農糧署表示,今後將輔導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如有分裝、加工等情事,除應標示分裝、加工地點外,也要明確標示有機原料的產地,藉以取信消費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為雷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2009/12/31修正)

在有機農產品管理辦法中有提及:……轉型期間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得準用本辦法規定,於其品名標示有機轉型期文字。
前項轉型期間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不得使用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之有機農產品標章。

另外母法如下: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其中對有機農產品之定義非常明確:指在國內生產、加工及分裝等過程,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有機規範,並經依本法規定驗證或進口經審查合格之農產品。

重點是依法通過驗證才能有標章。所以照小弟研究,市面上應該只有有機農產品可以標示產品標章,而所謂的「有機轉型期」從上文即可知,僅能在品名上註明而已。

而「生機農產品」的名詞就是業者自創的了,在法律上並無此名詞,只有生機飲食的名詞,而生機飲食的定義頗多,有篇文章寫的不錯,引用如下:

生機飲食是指不吃經農藥、化學肥料、化學添加物及防腐處理或污染的食品,而多吃未經烹煮的食物及新鮮動植物。
依其限制可分為一、完全生機飲食、二、部分生機飲食及三、中庸式生機飲食。
完全生機飲食強調採用生食而且是完全素食,也就是說日常飲食排除禽、畜、魚等肉類,亦不含蛋類、乳類及其製品。依其論點,生食的主要目的在增加營養素的吸收,清除體內毒素進而達到治病的效果,甚至斷食療法亦為療程的一部分,以加強排毒的效應。
部分生機飲食大致上遵循完全生機飲食的精神,仍然採用完全素食,但是不刻意強調生食。
中庸式生機飲食則在於選用無污染的動植物性食物,不強調素食,飲食中可加入深海魚及少量有機肉、有機蛋或乳製品,而且減少烹調用油量,避免油炸、油煎或油酥的高油烹調方式,改用清蒸、水煮或涼拌的方式。

所以,正確的說法是:以食用“有機認證”的食物達到“生機飲食”的好處。

但別忘了,飲食生活應力求營養、均衡、簡單與自然,生機飲食可以把它當做是飲食生活的一部分,但絕對不是唯一的飲食方式,要在過與不及中取其平衡,就是我們萬物之靈的智慧了。

有機驗證標章:copy自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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